统一录取政策
统一录取政策-新生
德州教育法规(TEC.803-51.809 (德克萨斯州统一录取政策)要求所有学生达到以下大学准备标准之一 才有资格进入德州四年制公立大学.
- 成功完成推荐或高级/杰出高中课程 or complete the portion of the program that was available to them; or
- 成功地完成一门在内容和严格程度上与学校课程相当的课程 推荐或高级/杰出高中课程在高中,即 exempt from offering such programs; or
- 满足坐或行为评估的大学准备基准
测试格式 | 大学准备基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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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 | 1500分(语言+数学+写作) |
新坐 | 1090 / 1600 (560 ERWS + MSS) |
行为 | 英语22分,阅读22分,数学22分,科学23分 |
保单豁免
要申请政策豁免,学生必须提交两份德克萨斯高等教育的其中一份 教育统筹委员会 豁免形式 由高中辅导员或其他学校官员完成 在新生入学优先截止日期前入学所需的其他证件. 在下面的链接中找到的表格可以打印并通过说明提交 两种形式都可以.